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给她的一封信

婷。
当伤害已经照成,道歉还有用吗?
认识你,认识了十二年。
换句话说,我们五岁那年就已经认识了。
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作最亲的姐姐看待。
有哪一次,我让你不开心了吗?
每一次,不管你要的是什么,我都会让给你...
毫不犹豫的让给你。
即使是心爱的玩具、书本,甚至欣赏的男生。

为什么会为了一个根本不爱你的男生和我翻脸?
我实在想不透。
也许,你爱他甚于你与我之间的感情。
那么,我无话可说。
但是,值得吗?
像现在这样,尴尬。

一句我和他分手了,就能挽回我们的友谊吗?
我接受不来
真的不明白

呵呵
礼拜六,我大概不会去。
很怕
怕看到我们三个人见面的局面。

婷,
你曾经是我最好的姐妹,
无所不谈,
没有秘密。

keong,
你曾经是我的死党,
在球场上是最佳拍档
现在
呵呵
怕看到你

我很懦弱。
没错。

2 条评论:

鸟成: 说...

爱情是盲目的,所以更多人选择使用触觉来进行爱情,譬如做爱,接吻...
相对来说,盲目是导火线(茶)

Unknown 说...

真有經驗=w=